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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人:长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7-20   动态浏览次数:10206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经研究,学校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学科门类

本科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就读地点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材料类

100

两年

校本部

(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60

两年

英语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60

两年

   三、报名与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0725-31日。超过期限,不再接受报名。
      (二)提交材料

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材料(报名信息表需考生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后,打包统一命名为“报考第二学位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cjsyzsb@163.com

   (三)资格审查与专业面试

1.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于82日在长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2. 综合面试采用网上面试方式,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面试时间为86日—7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办法

(一)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长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只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校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招考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三)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年。

(四)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报到和复查

(一)被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章程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选拔条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

九、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
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www.yznu.edu.cn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13983331690谭老师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其他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长江师范学院

2020717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表

长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表

第一学位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照片

毕业专业


专业代码(国标)


报考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国标)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目前是否就业


身份证号

(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证书扫描件附后)

学位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扫描件附后)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乡/镇            村/街道 号

本人通信住址

省        市        区/县        乡/镇            村/街道      号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校期间获得何种资格认证、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郑重承诺:本人已通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熟悉相关规定和要求,所填报信息属实,如不属实,自愿承担由此导致的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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